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优惠政策

(一)、学校奖助

1、新生特别奖学金:2015年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剂到我校就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特别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8万元,待新生入学后一次性支付,委培生(含档案不转来者)除外。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须全额返还奖金。

2、研究生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一等奖1100元/生.月,二等奖1000元/生.月,三等奖900元/生.月,四等奖800元/生.月。覆盖率100%,按12个月发放,委培生除外。生均925元/生.月,相当于返还学费后净资助425元/生.月。具体办法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年,覆盖率40%。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国家当年拨款文件为准,具体办法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具体办法按当年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400-800元/生.月。学校每学年提供助管、助研、助教(三助)岗位,基本满足研究生需求;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补助。

6、社会奖学金:3000-10000元/生.年。目前学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分别有中水奖学金、大华农奖学金、雅琪奖学金等,主要覆盖海洋、水产、食品、农学、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重复奖励,总体覆盖约20%。

7、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院资助(委培生除外):

1.水产学院: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渔业专业(领域):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水产学院免复试期间住宿费,开学后凭车票报销复试往返路费(按火车票硬座价)。 

2.海洋与气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

3.农学院:全日制学术型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热带园艺作物学、作物生态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领域)入学后由导师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导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资助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农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养殖领域)入学后根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表现,导师设奖学金每年1000-3000元,同时另设有企业奖学金。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

4.食品科技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校期间由导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5. 工程学院:招生专业由导师给予每人科研资助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被录取者入学后按火车硬座标准给予报销复试往返路费及复试期间住宿费。

6.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1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二、接受调剂专业

1、我校今年以下学术型专业可以接受调剂生: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食品科技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水产学院

海洋生物学(070703)、水产养殖(090801)、渔业资源(090803)、捕捞学(090802)

农学院

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植物病理学(0904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090501)、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090502)、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作物生态学(0901Z1)、热带园艺作物学(0901Z2)、动物生产学(0905Z1)

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行政管理(120401)

海洋与气象学院

物理海洋学(070701)、海洋化学(070702)

2、以下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领域接受调剂: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名称

工程硕士

食品工程(085231)、机械工程(085201)

农业推广硕士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13)、渔业(095108)、作物(095101)、养殖(095105)、植物保护(095104)、种业(095115)、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艺术硕士

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三、收费标准

学术型、专业学位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均是6000元/学年(不含艺术硕士),艺术硕士收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四、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2.原则上只接收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五、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可以先登陆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查阅调剂信息,点击附件下载“广东海洋大学接收调剂硕士生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gdouyjs@163.com或各招生学院邮箱。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志愿并确认。我们将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底。

3.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调剂复试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同意复试——报到——复试——拟录取。

4.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办理调剂的同时请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的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gdou.edu.cn/main/news/News.aspx?fid=26&pId=10&no=791fa3b9-4b4d-4798-8c27-9c27abb53091

六、各招生学院和研招办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水产学院

朱老师

0759-2339127

gdouzxw@126.com

农学院

师老师

0759-2339380

gdousyy@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龙老师

0759-2339381

Longzhijun812@126.com

食品科技学院

何老师

0759-2339382

136910095@qq.com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张老师

0759-2339370

sk171@163.com

海洋与气象学院

黄老师

0759-2339371

122629907@qq.com

工程学院

王老师

0759-2339372

yu-linwang@163.com

艺术学院

孙老师

0759-2362490

871163718@qq.com

研招办

赵老师

左老师

0759-2362490

gdouyjs@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广东海洋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524025

                                              广东海洋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11日